市纪委派驻市住建委纪检组为驻在部门364名科级干部配备了廉政动态监督“记录仪”---廉政档案,通过全覆盖管理、全程留痕、动态化更新,摸清了干部“廉情”底数,为派驻监督提供了强有力的信息支撑。
聚焦“关键少数”,实现全覆盖管理。明确建档对象,廉政档案不仅针对党员科级干部(含副科级),着眼“关键少数”,还把非党科级干部和派驻纪检组干部纳入建档范围。重点聚焦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科级干部。截止11月底,已建立完善廉政档案364卷,其中正科级干部204卷,副科级干部124卷。
聚焦重点事,实现全程留痕。规范建档内容,廉政档案除要求报告个人基本情况外,重点报告本人、配偶、共同生活子女房产、投资、经营情况,在经济实体、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兼职情况,婚姻变化情况,因私出国(境)情况,配偶(子女)从业情况、谈话函询、诫勉谈话等有关事项。同时,全面收录干部在违纪、信访、奖惩考核以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翔实记录干部工作和生活轨迹,实现对被监督对象的精准“画像”。
严格精细管理,实现动态化更新。廉政档案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采取定期归档和平时归档两种方式,每季度更新一次。在对纸质档案实行“专人专管、专柜专存”管理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电子档案的需求,计划引进廉政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积极推进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双重管理”,进一步明确更新要求和安全保密纪律,对廉政情况的变化进行动态监督。严把“入口关”,对上报的基本信息、个人简历和重要事项说明,要求驻在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字,防止廉政信息瞒报、漏报及弄虚作假,努力实现“廉政轨迹”客观公正、记载真实。
强化成果运用,助力派驻监督。廉政档案建立后,派驻纪检组充分运用廉政档案成果,将科级干部的个人履历、重大事项报告、谈话函询情况、十八大后信访问题作为切入点,进行逐级“过滤”、全面“扫描”,为执纪审查服务提供信息支撑取得了较好效果。我们通过比对市人民公园原副主任李某重大事项报告情况,发现李某利用职务便利兼职取酬的违纪问题并对李某进行了立案审查。廉政档案创建以来,派驻住建委纪检组已对驻在部门开展诫勉谈话 2人,实施函询7件,立案20件,为20名提任党员干部出具了廉洁性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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